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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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未来产业园项目(一期)已由兰州市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城发改备【2023】111号 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批准建设。建筑设计企业兰州市城关区未来科技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3、建设地点:位于兰州主城区以北约15km,兰州科学城范围内。兰州市城关区青白石街道北侧区域,北临水秦路傅家窑隧道,南靠青白石街道任家沟,西起京拉线,东至北绕城高速。

  4、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397171.36㎡(约合595.75亩),总建筑面积 638754.7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0988.69㎡,地下建筑面积47766.01㎡。项目共分9块用地,新建25栋4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12栋4~5层微园厂房,6栋5层研发厂房,5栋2~11层办公及展示,其中:办公及展示68252.40㎡,研发厂房34049.73㎡,标准厂房419696.40㎡,微园厂房58372.26㎡,其他配套10617.90㎡。停车位1729辆(其中:地面757辆,地下972辆)。

  建设内容有办公、展示、研发厂房、标准厂房、微园厂房、其他配套等建筑和安装工程,用地内室外三网、道路、硬化、绿化、铺装等。其中:各地块内室外堆场面积18335.89㎡,广场面积81260.00㎡、道路面积85367.30㎡、停车场面积11389.00㎡、绿化面积63530.30㎡。场地填方量718024.41㎡,挖方量 252650.11m3。9块用地外布置7条园区道路,道路总长度6363.00m,建设内容有道路、给排水、热力、电力、通信、燃气、照明、交通及道路附属工程。

  5、资金来源:15%中央预算内资金,50%专项债,其他35%多渠道筹措包括银行贷款。

  8.1 一标段:DK-1地块:1-5号楼及地下车库;DK-2地块:1-6号楼、地下车库、厂房1-3号及厂房配套4号。

  8.2 二标段:DK-3地块:厂房1-4号;DK-4地块:厂房1、2号及厂房配套3号;DK-6地块:厂房1号。

  8.3 三标段:DK-5地块:厂房1-7号及厂房配套8号;DK-7地块:厂房1、2号。

  8.4 四标段:DK-8地块:厂房1-3号,微园厂房1-4号楼及地下车库;DK-9地块:厂房1-3号,微园厂房1-8号楼。

  9、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全过程的监理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法律和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项目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成果文件的管理、审核出图计划、协助建筑设计企业编

  制设计任务书、协助建筑设计企业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施工图预算、配合甲方优化施工图纸、设计进度控制、设计质量控制、设计投资控制等工作,在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客观原因等需进行监理服务的其它施工内容等工作,在工程验收阶段进行竣工资料移交、竣工结算审核等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各类报批手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审核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承包人建议等并对其中造价、技术等因素提出明确意见与建议,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等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10、质量发展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等现行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且注册证书为本单位,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3、按照相关规范及项目实际的需求,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基本要求,配备监理人员不可以少于10人,其中总监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4人,监理员至少4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证书为本单位,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3、按照相关规范及项目实际的需求,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基本要求,配备监理人员不可以少于8人,其中总监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4人,监理员至少2人。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和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5、项目组所有成员均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 2023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示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近三年拥有非常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情况(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影不影响其履约能力)。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不是满足公告要求,并决定是不是参加投标。

  2、获取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3、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2、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4、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电线、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1、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投标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